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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安全

发布时间:2020-03-02 11:16: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国外安全生产现状及与国内的比较

一、全球情况:国际劳工组织于2003年6月在日内瓦召开了第91届国际劳工大会。在《职业安全与卫生领域的标准相关活动》的报告中,国际劳工组织再次公布了全球因职业事故与工作相关的疾病的死亡人数估算每年为200万(其中1/4为职业病死亡)。全球每年发生职业事故为2.7亿起,与工作相关的疾病1.6亿例(表1)。而全球因交通事故死亡99万人;暴力死亡56万人;局部战争死亡50.2万人;爱滋病死亡31.2万人。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因工伤及职业病所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全球GDP的4%。

统计资料显示,与工作有关的死亡,其主要原因包括:与工作相关的癌症、与工作有关的循环系统疾病、职业事故以及与工作相关的传染病等。其中职业癌症和循环系统方面的疾病分别是引起与工作相关死亡的第

一、第二位原因,而致命性的职业伤害事故则排在第三位(图1)。

2002年,全世界工伤死亡率为每10万人14人。欧洲前计划经济国家、印度、中国、拉美和加勒比海地区国家的工人伤死亡率,约为西方国家的2倍或2倍以上;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非洲撒哈拉地区、中东和伊斯兰国家的工伤死亡率,约为西方国家的4 倍或4 倍以上。这说明,安全生产

1 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面对、必须解决的一个非常严峻、非常迫切的问题。

2003年全球汽车保有量11亿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0万人。我国汽车保有量约占全球的2%(2200万辆),死亡人数占20%(10.4万人,每天286人,1人/5分钟)。换句话说汽车保有量占全球的1/50,死亡人数占1/5。

二、发达国家情况:自20世纪70年代前后,发达国家相继制定并颁布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以来,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尤其是80年代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进入90年代以后已经很少发生一次死亡3 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各国的事故死亡人数呈稳定下降的趋势。美国于1970年颁布了《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日本于1972年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法》,英国于1974年10月、1975年1月、1975年4月分三批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法》。其后德国、加拿大等国也分别制定并颁布了本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

1.美国

根据美国联邦劳工部统计局资料,从整体上来看,美国工伤事故死亡人数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是下降的,但下降的幅度不大。在1992年—2002年这11年间总计减少693人,平均每年减少63人。从行业来看,只有建筑行业的死亡人数呈上升的趋势,运输能源及卫生业、农林渔业和政府部门这三个行业经历了先上升后下降的发展过程,其他行业变化幅度较小,呈缓慢下降趋势。死亡人数最多的是建筑业,其次是运输、能源和公共事业,服务业、农林渔业和制造业分列第

三、

四、五位。死亡人数最少的3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金融保险与房地产业和政府部门。

从绝对死亡人数来看,美国的采矿业已成为比较安全的行业,2002年仅死亡121人。其中煤矿2001年死亡37人,百万吨死亡率0.03。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2000年6.096;2001年5.07(是美国的169倍);2002年4.64(美国死亡27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024);2003年3.71(国有重点矿1.07;国有地方矿3.00;乡镇煤矿7.61)。2003年全球煤炭产量约50亿吨,煤矿事故死亡约8000人。我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

4 的35%(17.3亿吨),事故死亡人数占80%(4143起,死亡6434人。2004年分别为31%、79%)。换句话说煤炭产量占全球的1/3,死亡人数占4/5。

2.英国2003年全国因工死亡的人数仅为226人。 3.日本

日本战后工伤事故经历了上升—平稳—下降的发展过程。1950年—1961年为上升阶段,同时在1961年因工伤亡人数创历史最高纪录,达48万人之多,其中死亡6712人。1962年—1973年呈平稳态势,死亡人数基本稳定在6000人左右。从1973年以后,日本工业事故逐年减少,伤亡事故一直保持下降的趋势。根据日本劳工局公布的统计数据,从1973年到2002年,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从5269人下降为1658人,下降了68.54%,平均每年降低2.28%。

1965年—2001年日本各行业工伤事故死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下降最为明显的行业是建筑业和制造业,其次是采矿业和公共运输业。公路运输业在1973年死亡人数有了较大增加,以后基本稳定在300人,在1997以后又呈缓慢下降的趋势,其他行业下降趋势并不明显;从死亡人数来看,建筑业虽然死亡人数降低的幅度很大,但仍高居各行业之首,2002年死亡607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36.61%;其次是制造业,死亡275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6.7%;公路死亡人数234人,占14.11%,其他行业的死亡人数比较少。

5 日本2003年因工死亡1628人,比2002年减少30人。

发达国家的高危行业普遍集中在建筑业、制造业和运输业,这三个行业的死亡人数基本占据了全部死亡人数的50%以上(美国约占50%,日本则超过60%)。

4.德国

德国是一个工业大国和经济强国,工业、商业和服务业非常发达。2002年全德国拥有各类工商业和服务业企业302.88万家,从业人员4275.5万人,约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80%。2003年德国工商业经济部门共发生各类一般性工伤事故104.35万人次(一般性工伤事故是指雇员在工作事故中受到的伤害经医生诊断3天以上不能上班的事故,德国称之为有义务向上报告的工伤事故)。其中直接工伤88.25万人次,因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的16万人次。2003年发生的各类一般性工伤事故,比2002年减少9.94万人次,比2000年减少27.92万人次,比1990年减少44.48万人次。

严重工伤事故也逐年下降。所谓严重工伤事故是指雇员

6 在工作事故中受到的伤害程度达到工伤保险机构经济赔付的标准。2003年全德国因工伤得到各种经济赔付的有26094人,其中19516人直接工伤,6578人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遭受严重伤害。2003年严重工伤事故比2002年减少1149人,比2000年减少3513人,比1990年减少11281人。

与一般工伤事故和严重工伤事故相似,近年来死亡事故亦呈显著下降趋势。2003年因工死亡1336人,其中直接因工作事故死亡741人,因上下班交通事故死亡595人。2003年因工死亡人数比2002年减少18人,比2000年减少211人,比1990年减少377人。

在德国,法律上将职业病定义为病因可追溯到患者职业活动的疾病。上个世纪后20年间,德国从业人员疑似职业病例从数字上看呈上升趋势。1980年工商业经济部门发生疑似职业病40886例,1990年51105例,2000年为69586例。近两年其职业病发生率逐年减少。2001年共发生疑似职业病67649例,2002年66235例,2003年66121例占工商业经济部门从业人总数的1.6‰左右。最终确认的职业病例为16888人,其中因职业病退休的5189人;2002年确认16669人,其中5138人因病退休;2003年确认16051人,其中4785人因病退休。确认职业病和因职业病退休的分别占从业总人数的约0.4‰和0.12‰。但因职业病而死亡的人数确呈上升趋势。2000年因职业病死亡1785人,2001年1794人,2002

7 年2000人,2003年2097人。

5.波兰矿山事故统计

6.俄罗斯

俄罗斯2002年底的就业人数为7250万人,其中在大中型企业就业的职工为4030万人。根据俄联邦国家统计委员会的数据,俄罗斯20世纪90年代初工伤人数为43.25万人左右,千人工伤率为6.6;年事故死亡人数在8400人左右,千人死亡率为0.129。2001年,俄罗斯工伤人数为14.5万,死亡4368人,分别比20世纪90年代初减少了28.7万人和4000人。2001年千人工伤率为5。其中,建筑和农业的千人工伤率有所下降,林业、木材加工业、造纸业、燃料工业、建筑材料和食品工业的千人工伤率仍然较高。近几年来有所好转。千人工伤率的变化如下:1996年为6.1,1997年为5.8,1998年为5.3,1999年为5.2,2000年为5.1,2001年为5.0。

在俄罗斯的职业事故死亡人数构成中,工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最高。近年来,工业年工伤人数在67000人左右,死亡人数在1670人左右,占总死亡人数的36.8%,其余依次为农业占22%,建筑占15.7%,运输占10.9%。

1995—2002年重大事故次数由337起减少到207起,下降了38.5%。事故死亡人数由609人减少到361人,下降了40%。其中安全状况最差的煤炭工业的死亡人数也由1995年的273人减少到2002年的85人,下降了近70%。百万吨死亡率0.7。2002年俄罗斯联邦矿山与工业监察局所监察的

9 企业共发生工伤死亡事故207起,比2001年减少36起;死亡361人,比2001年减少67人,下降了16%。

职业病。在俄罗斯7250万名职工(3120万女职工)中,工业职工1470万人,林业和农业820万人,建筑业500万人,运输和通信业500万人。其中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有害条件下工作的职工,工业占22.4%,建筑业占10.1%,运输业占13.8%,通信业占2.4%。工业、建筑、运输和通信业大约有234.8万名职工在粉尘和瓦斯含量很高的环境中作业,有202.1万名职工在高频噪声下作业,有50.4万名职工在高频振动下作业。此外,还有约7000名职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近几年来由于俄罗斯职工工作条件没有显著改善,患职业病的人数仍居高不下。2001年患职业病的职工人数达到11224人,比2000年增加了1944人。其中患两种以上职业病的人数增加了592人。煤炭行业的职业病人数近6年来一直高居榜首。

三、其它国家情况

印度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状况不平衡,采矿业状况较好,但一般工业行业的状况却极差。在1991年—2000年的10年中,印度煤矿事故共死亡1691人,年均死亡169人。百万吨死亡率从1991年的0.60下降到2000年的0.42。2001年采矿事故死亡229人,比1994年减少29.9%,10万人事故死亡率由44下降到36。

煤矿安全。1990年中国煤矿事故死亡6515人,印度为166人;2000年中国煤矿事故死亡5798人,印度为144人。

12 同比,中国减少死亡717人,印度减少死亡22人,下降幅度分别为11%和13.25%,印度下降幅度高出中国2.25个百分点。1990年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6.15,印度为0.78;2000年中国下降到5.86(另一资料为6.096),印度下降到0.42,中国高出印度5.44。

2002年,中国共生产煤炭近13亿吨,美国共生产煤炭11亿吨。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达6149人。其中:国有重点煤矿死亡886人,国有地方煤矿死亡968人,乡镇煤矿死亡4295人。百万吨死亡率4.636。美国煤矿事故死亡27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024。相差近200倍。

非煤矿开采量美国为32亿吨,中国开采量为33亿吨。2002年美国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为40人,我国为2052人,是美国的51倍多。

南非百万吨死亡率0.23。

加拿大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状况经历了几次波动。从统计数据看,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职业伤亡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成为意外事故高发期,1970年伤亡总数近百万人, 20

13 世纪80年代初期达到最高峰,年伤亡总数超过121万人。1983年后出现稳定下降趋势,1983年伤亡总数下降到百万人以下。虽然1984年后有些反弹,但1993年后一直稳定在80万人。伤害率成为近年来关注的焦点。2001年工伤死亡人数超过900人,意味着每个工作日有4 人死亡,10万人死亡率6.1%。每年有近37.5万人受工伤。其中年轻人在工作中受伤害比例最高,时间损失的事故发生率最高。2001年几乎28%的事故赔偿发生在16—29岁的年轻工人中,其中时间损失伤害男性是女性的两倍。如果将直接与间接损失加在一起,全年职业伤害赔偿经济损失达98亿美元,占GDP的1.4%。

影响我国经济社会正常发展的灾害,大致上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社会灾害,主要是指核事故、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等;二是公共卫生灾害,如非典和大面积流行性疾病;三是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飓风、草原和森林火灾等;四是事故灾害。在以上四类灾害中,事故灾害

14 损失最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最为严重。2003年,我国(大陆)因非典疫情丧生人数为349人;地震、飓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死亡人数为2259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136340人。关于公共安全,作为目标,人心所向;作为问题,包罗万象;作为概念,说法不一。现在不同于以往的公共安全仅仅限于治安、国家安全、打击犯罪等理念的提法,现代社会如传染性疾病、食品、生产、信息、自然灾害、城市建筑、反恐等与人民群众生命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问题,都属于公共安全的范畴。

中国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过大,损失严重。1990年—2002年,全国事故死亡人数年均上升6.28%。2003年尽管有所下降,但仍高达13.634万人。因事故伤残约70万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5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二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1年—2003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397起(其中2001年140起,2002年128起,2003年129起),平均2.76天一起;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42起,(其中2001年16起,2002年12起,2003年14起),平均26天一起。发生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事故3起(即国航2002年“4〃15”空难事故,死亡128人;鸡西煤业集团公司城子河煤矿2002年“6〃20”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4人;中石油川北气矿2003年“12〃23”井喷事故,

15 死亡243人),大致上每年发生一起。这些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三是职业危害严重,职业卫生形势严峻。我国职业危害遍及30多个行业,其中以煤炭、建材、冶金等行业最为突出。全国约50多万个厂矿企业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职业危害,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企业职工约2500万人以上( 至1998年年底,全国累计尘肺病患者已达542041人,累计死亡人数127147人)。每年约70万人患各种职业病(其中报告病例约1.3万人,大量的小煤矿、小建材、小冶金、小化工等企业没有落实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工业发达国家已经基本解决的传统性职业危害,如尘肺病、急性和慢性职业中毒、作业场所噪声伤害等,在我国仍然严重危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尘肺病患者每年大约增加1.2万例,2003年底累计达589741例。此外全国还有60万左右的尘肺病疑似患者。各类职业中毒越来越严重,中毒患者死亡率由以往的15%以下攀升到2003年的20%以上。四是化学事故多发。根据美国CSB化学事故报告中心的统计资料,2000年因化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较多的国家为刚国(109人)、乌克兰(82人)、尼日得亚(50人)、美国(47人),而中国发生化学品事故416起,死亡1092人受伤2156人。2003年,全国发生化学品事故621起,死亡960人,受伤1690人。

四、我国事故状况与世界水平的比较

16 1.工矿企业职业伤亡事故的比较

根据2001年ILO(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20余个国家的劳动工伤10万人死亡率指标,我国的水平是8.1人/10万人,世界20个国家平均值是8.496/10万人,美、英、法、德、日5国平均是3.18人/10万人。基于以上指标,可以得出我国综合安全生产(事故)指数水平,即: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100)我国综合指数是95.3,相对发展中国家我国综合指数是64.6,相对发达国家我国综合指数是255,即是发达国家的2.5倍。由此可见,我国的综合安全生产水平处于世界各国的中等水平,略好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比起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就给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了明确而艰巨的任务。

在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方面,我国的职工劳动工伤千人死亡率目前的水平大约是0.11(也有0.2之说,主要是近几年来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事故统计范畴的职工总人数底数不清),而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末一般低于0.02。在90年代初,美国是0.035,英国是0.017,日本是0.051,韩国是0.17。而同期,我国是0.23左右。在职业领域,很多国家还能提供亿时事故率(FAFR)、百万工时伤害频率、经济损失率、损失工作日等指标,而我国目前是统计不清这类事故指标的。目前我国除工伤死亡外,就连重伤(国外称失能伤害)都统计不清。

17

2.煤矿事故指数的比较

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是世界上主要采煤国煤矿死亡总人数的4倍以上。我国的百万吨煤死亡率大大高于其它国家,其煤矿综合安全指数高达460,是最好国家美国3.6的近200倍,与发展中国家的印度比,是其水平的12倍。

3.道路交通事故的比较

公安部公布的2002年我国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约13人,而目前最好的国家不到2 人,香港特区是2.5人。在过去的10余年,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频率总量是上升的,例如在1990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近5万人,到2001年突破10万人。但是,万车死亡率是下降的,我国1990年的万车死亡率是34人(国际上对我国的统计是50人),到2001年下降了一半多。表明了我国交通安全的进步和改善。

五、各省市(自治区)事故状况的对比分析

1.各省市(自治区)各类事故指标对比分析,2002年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指标分析与排序

根据我国各省市(自治区)2002年的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统计数据,各种指标排在前10位的省市(自治区)是:

总死亡人数排序前10位的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河南、河北、四川、辽宁、安徽、湖南;

工矿企业死亡人数排序前10位的是:湖南、贵州、四

18 川、浙江、重庆、广东、辽宁、黑龙江、云南、山西;

煤矿死亡人数排序前10位的是:贵州、湖南、四川、山西、重庆、黑龙江、云南、河南、吉林、辽宁;

亿元GDP死亡率排序前10位的是:宁夏、贵州、青海、西藏、山西、甘肃、新疆、云南、广西、内蒙;

10万人死亡率排序前10位的是:西藏、宁夏、广东、浙江、新疆、青海、天津、山西、福建、辽宁;

工矿企业10万人死亡率排序前10位的是:贵州、重庆、西藏、湖南、青海、云南、浙江、广西、四川、山西;

百万吨煤死亡率排序前10位的是:广东、重庆、广西、湖北、湖南、吉林、贵州、四川、浙江、江西;

2.2003年事故统计指标分析与排序

根据2003年各省市(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的指标统计数据,其排序为:

总死亡人数排序前10位的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河南、四川、河北、湖南、安徽、福建;

工矿企业死亡人数排序前10位的是:贵州、四川、湖南、重庆、浙江、云南、广东、辽宁、湖北、山西;

煤矿死亡人数排序前10位的是:贵州、四川、湖南、山西、重庆、云南、河南、江西、辽宁、河北;

亿元GDP死亡率排序前10位的是:宁夏、贵州、青海、甘肃、山西、云南、新疆、广西、重庆、安徽;

19 百万吨煤死亡率排序前10位的是:重庆、湖北、浙江、湖南、江西、贵州、广东、广西、吉林、福建;

10万人死亡率排序前10位的是:西藏、浙江、青海、宁夏、广东、新疆、北京、山西、福建、天津;

工矿企业10万人死亡率排序前10位的是:贵州、重庆、云南、浙江、湖南、西藏、四川、广西、江西、青海;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排序前10位的是:西藏、新疆、青海、山西、贵州、甘肃、吉林、内蒙、宁夏、江西。

制约我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深层次分析,主要是由以下三大矛盾和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所造成的。

第一,生产力发展不均衡的矛盾。我国在发展生产、增加有效供给的过程中,生产力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十分突出。目前既有达到或者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企业,也有相当一批企业生产力水平低下,甚至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据统计,近年来工矿企业约半数以上的伤亡事故,都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而导致,这种现象在煤矿尤为突出。

第二,结构上的矛盾。在社会转型期,结构性矛盾对安全生产的影响非常突出。

一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课题。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

20 分,为扩大就业、发展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总体来看,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很薄弱,事故多发。目前非公有制经济总量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伤亡事故则占全国的二分之一以上。

二是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加大了解决高危行业安全问题的难度。近年来调整优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煤炭、非煤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目前仍然存在着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管理体制不顺、技术水平低等问题。

三是区域经济结构的差异,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艰巨。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普遍落后,安全生产条件较差,重特大事故多发,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西藏3.7

5、宁夏2.9

8、贵州2.

42、甘肃1.90、云南1.70、广西1.56,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3)。而东部地区在快速发展中,事故总量呈上升趋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总量的快速扩张,也相应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率。2003年事故伤亡总数前四名的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省,都是经济大省。4省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二分之一,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四是从业人员结构的变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农民工、临时工等,已成为企业职工队伍的主体。与上一代职工的思想面貌、敬业精神、文

21 化水平、安全技能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客观上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目前矿山企业每年事故死亡8000人左右,约90%是农民工。

第三,体制上的矛盾。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几经变革,普遍存在着设臵不规范、多头管理、力量不足、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第四、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我国的小企业多数为私营个体,也包括国有、集体单位开办的小厂小矿。全国243万户私营企业中,约99%的企业产值规模不到200万元,平均每户仅13名从业人员,人均资本金不足8万元。注册登记的2377万户个体工商户,平均规模更小。多数小企业目前仍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普遍缺乏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能力,安全保障程度低下。

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目前安全生产领域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政策措施、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多不适应的地方。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区域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等趋于合理,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市场主体不断发育成熟,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这些问题最终都会得到解决。我们的安全生产水平能够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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